?您好 ,歡迎您來到邯鄲之窗! 
?資訊 視頻 文化 科技 體育 娛樂 旅游 健康 原創(chuàng) 商超 美食 游戲 分類 人才招聘 汽車 建材家居 房產 返回首頁

首頁 > 資訊 > 國內 >

人民教育出版社發(fā)布致歉信 承認教材存6處錯誤

人查看 0人評論 分享到:

| |

2013-12-06 07:45:29
收藏 來源:人民網   編輯:
  [國內新聞]日前,人民教育出版社在其官網發(fā)布致歉信,承認人教版七年級上冊語文教材存在6處錯誤。近年來,教材出錯的報道頻頻見諸報端。歷史教材中,從韓愈只活15歲到張作霖照片“鬧烏龍”;語文教材里,李白名句“我寄愁心與明月”被改,巴金散文《索橋的故事》存在常識性錯誤……教材本是知識輸出的權威載體,為何屢現自擺烏龍的亂象?

  盡管人教社公開承認錯誤的態(tài)度可謂坦誠,盡管圖書編校允許“差錯率不超過1/10000”,盡管《咬文嚼字》也被咬文嚼字過,但無論有多少理由,教材特別是語文教材頻現的硬傷,還是讓公眾難以容忍。教材和詞典一樣,屬于規(guī)范性的出版物,其影響非一般出版物所能比肩,如果教材都錯誤百出、以訛傳訛,讓孩子們到哪里尋找知識的權威來源,如何養(yǎng)成嚴謹的學風、專業(yè)的精神?

  在一些教材集體出錯的背后,是出版行業(yè)的急功近利,是專業(yè)工作者的不嚴謹。人們對于教材錯誤的激烈批評,正是對當前此類失范現象的集體焦慮。

  從強制“租型”的行政壟斷、市場割據,到無序競爭局面的出現,教材出版業(yè)的資源爭奪持續(xù)高燒不退。在市場競爭和限制競爭的多重博弈格局下,出版商對利潤的迫切追求,導致了一些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然而,對于這些年教材中頻現的各類錯誤,相關出版社要么對公眾質疑“選擇性沉默”,要么以“差錯難免”、“有待改進”等言辭推諉逃避。實際上,出錯的教材就是一種問題商品,相關部門應盡快完善有關法律,使教材的強制召回有法可依。同時,也要加強教材編寫監(jiān)管,建立問責追責制度,促使出版者切實履行義務、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

  “合理、科學、準確”是教材編寫的最基本要求。一旦教材有錯漏情況出現,出版商即使不能立即采取召回措施,也應當在其官方網站上刊登更正啟事—在網絡資訊發(fā)達的今天,采取上述手段并非難事。教材編寫者的“屢屢失誤”和出版商對于這類“公關危機”的不當處置,從根本上暴露了其責任心的缺失和信息能力亟待加強的現狀。

  只有在教材編寫者、出版商與師生之間形成良好的信息互動,編輯出版者定期通過報刊、網站、博客、微博等媒體,及時彌補認知盲點,虛心做到聞過即改,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教材出錯的問題。

網友評論

邯鄲之窗 版權所有 地址:邯鄲市水院北路甲23號 客服熱線:400-707-4888 經營許可證:030030號
文明辦網文明上網舉報電話:010-82615762 通信管理局ICP證:冀B2-20080045 冀ICP備13008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