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新聞]近日,邯鄲市邯山工商局維權調解中心接到消費者栗先生的投訴,稱某保健品經銷部將保健品當藥品賣給消費者,請求12315申訴舉報中心維護其正當權益。
據栗先生講述,去年6月初,出于對自己有嚴重腰腿疼的考慮,在某保健經營部營業(yè)員宣稱對腰腿疼有很好效果的鼓動下,栗先生在該店一次性購買了“氨糖葛鈣”產品41盒,并獲贈20盒,貨款總值20018元。因栗先生買的太多,在保質期內肯定無法吃完,所以經營者答應在半年內幫其賣掉42盒,退給他17568元。而經營者在半年以后并未履行其承諾,栗先生多次到該經營部要求退款未果,向邯山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投訴,要求退還全部貨款并賠償損失。
接到舉報,邯山工商局副局長申獻宏立即與工作人員展開調查。在確鑿的證據面前,該經銷部終于承認向栗先生作了虛假宣傳,誤導栗先生將保健食品當成藥品進行購買。經過工作人員多次調解,該經銷部同意退還栗先生商品全款20018元,并賠償栗先生損失650元,對此結果栗先生表示非常滿意。
在此,邯鄲工商人員提示消費者,保健品不是藥品,既不能治病,更不能代替藥物,也就談不上療效。購買前,要對購買的保健品有基本的了解,購買時,要仔細查看保健品外包裝上的批準文號和主要原料,切勿因推銷員組織一次“講座”就輕信,花幾千上萬購買。如果需要,盡量向醫(yī)生咨詢后,到正規(guī)賣場選購,并保留好購物憑證。保健品由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局審批,因此,購買前還可上網查詢,該保健品和生產企業(yè)是否經國家監(jiān)督管理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