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彭少勇在辦理順平縣王玉雷涉嫌故意殺人案件中,上演了一出現(xiàn)代版的“刀下留人”的真實故事。2014年2月,保定市順平縣男子王玉雷向公安局報案稱,其在回家路上發(fā)現(xiàn)一男子躺在地上,旁邊有血跡。3月8日,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王玉雷刑事拘留,3月15日,提請順平縣檢察院批準逮捕。鑒于案情重大,順平檢察院決定向保定市檢察院請示匯報。按照證據(jù)標準,彭少勇認為,這個案子達不到逮捕條件。在作出不予批捕決定的同時,彭少勇又向公安機關提出了9條補充偵查意見。后經公安機關偵查,該村村民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歸案后,王某承認并講述了作案過程。
彭少勇以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jù)關和法律關,依法排除非法證據(jù),并向公安機關提出具體的補充偵查意見,最終緝獲案件真兇,有效糾正和防止了一起冤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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