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家住邢臺鳳凰社區(qū)的王麗麗和男友戀愛三年,打算過了春節(jié)就完婚,然而準婆婆一句“”,讓他們的婚期又往后推了。
記者調查得知,一些小情侶在“羊年無春不宜嫁娶”說法的壓力下,對羊年結不結婚很糾結。對此,民俗專家表示,羊年并不是“無春年”,而“無春不宜嫁娶”“十羊九不全”等說法是不科學的。
那么,羊年是不是真的是“無春年”呢,記者翻閱了2015年的日歷。在日歷上記者看到,農歷羊年是從2015年2月19日至2016年2月7日,這一年有立春,即2016年2月4日,并非是“無春年”。
“因為閏月,今年的‘立春’趕在了農歷乙未羊年之前,所以市民普遍把這種情況稱為‘無春年’。”本市民俗專家劉順超說,“無春”是一種自然現(xiàn)象,農歷和陽歷轉換的過程,與婚姻、運勢沒有什么關系。
對于“羊年無春不宜嫁娶”的說法,市民有何看法?記者街頭隨機采訪了10位年輕人和10位老年人。“老一輩人有這種說法,我們也不愿孩子這時候結婚、生孩子。”7位老年人對羊年結婚持反對意見。有8位年輕人并不認同這種說法:“很多名人都是屬羊的。”
“我姨媽、姨父,還有他家孩子都屬羊,過得也很幸福,沒什么不好。”王麗麗說,雖然她跟男友都不相信這種說法,但準婆婆不愿意,考慮到結婚是喜慶的事情,為了照顧老人的想法,他們還是決定將婚期推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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