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弘揚社會正能量,鼓勵和支持廣大干部職工在人民群眾面臨生命和財產(chǎn)安全的緊急關頭,挺身而出,維護國家或集體財產(chǎn)安全,根據(jù)《河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條例》的規(guī)定,經(jīng)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調查研究,擬對張海峰不顧個人安危,勇于救人的行為確認為見義勇為。
張海峰(左)
見義勇為事跡
2018年7月1日下午6時許,張海峰像往常一樣帶著漁具來到滏陽河邊釣魚。這時,有3名兒童在他周圍玩耍嬉鬧,起初他并沒在意。突然間,他聽到“噗通!”一聲,另外2名兒童則大喊起來,“快來人啊,有人掉水里啦”一陣急促的呼救聲打破了滏陽河西閘橋頭段的寧靜,只見河里一名穿著水紅色的小女孩正在掙扎撲騰。
千鈞一發(fā)之際,張海峰顧不得將身上的手機、錢包等物品掏出,一頭扎進了水中。跳進去才發(fā)現(xiàn)這里的水并不淺,腳根本夠不著水底,水深至少2米以上。沒有支撐點,用不上力,對于在水里托舉孩子更是困難極大,他趕緊雙手托住孩子的腋窩,奮力向上托舉,沒有在水中救人經(jīng)驗的張海峰,連續(xù)嘗試幾次才成功將孩子托舉到岸上,他也在水中嗆了幾口水。張海峰隨后也自己爬了上來,此時的他已經(jīng)筋疲力盡,當看到孩子并無大礙,便收拾好自己的東西默默離開了。
公示期自2018年11月1日開始至2018年11月15日結束。公示期間,請廣大干部群眾進行監(jiān)督評議。如有問題、意見、建議,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電話、傳真、信函等形式實名向磁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反映。
聯(lián)系電話:2322613
磁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磁力磁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