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經過
今年1月底,館陶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張某報警稱,買家收購其一萬多公斤棉花后,卻拒不支付合同款,且已無法聯系上,懷疑遭遇了詐騙。
接到報案后,縣局經偵大隊立即對此案展開調查。張某稱,其于2021年在某平臺發(fā)布了一條棉花的信息并留下自己的聯系方式。今年1月20日,山東省菏澤市一名自稱劉某的男子打電話詢問棉花價格,并表示愿意購買。雙方達成口頭協議,約定張某1月25日派車將13920公斤棉花運到菏澤市牡丹區(qū),劉某在此接收。1月26日,劉某將棉花全部接收完畢。張某準備催收棉花款時,卻發(fā)現劉某去向不明,電話無人接聽,微信也聯系不上。棉花收購金額為137744元。
民警確定買方劉某的行為涉嫌合同詐騙罪,立即立案偵查,并在查尋不到劉某行蹤的情況下,依法對其上網追逃。6月29日,民警通過分析研判,確定劉某在菏澤市牡丹區(qū)有活動軌跡,遂立即趕往那里。在當地警方協助下,民警經過三天艱苦蹲守,于7月1日將劉某抓獲歸案。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劉某對詐騙張某棉花款的作案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劉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