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晚上9點40分左右,武安公安交警大隊營井中隊在轄區(qū)夜查酒駕時查獲了一起醉酒后駕車的違法行為。駕駛人被查處后直接承認自己喝了酒,配合民警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97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車。在前往醫(yī)院血檢途中,駕駛人為逃避處罰,直接開始了狡辯,稱自己是因工作原因喝了藿香正氣水,從來沒有喝酒,妄想逃避處罰,這種拙劣的演技讓民警哭笑不得…
最終駕駛人被民警帶往醫(yī)院進行抽血檢驗,經(jīng)抽血檢驗,駕駛人血檢結果為93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民警對其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同時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