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報道,愛德華·約翰·赫伯特,一名澳大利亞父親,將汽油灑在兩名女兒身上,并放火燒傷了當中只有3歲的小女兒。而這名罪犯承認的動機竟是他的女兒太漂亮了。
文章援引《西澳洲人報》的報道稱, 近日澳大利亞法庭對這起發(fā)生在2015年8月的犯罪案件進行審理宣判。檢察官福里斯特稱,犯罪者赫伯特每天都要飲用1箱啤酒。他的鄰居因此也注意到他的情緒常常十分激動,行為古怪。
在赫伯特燒傷自己女兒之前,曾吸食大麻和大量酒精。當他要去放火點燃另一名女兒身上的汽油時,他的鄰居們聽到了孩子慘烈的哭聲,跑到赫伯特家發(fā)現(xiàn)了這一慘劇,并制止了赫伯特。而當時,赫伯特的妻子也在場,目睹了女兒被燒傷的過程,她被丈夫用刀子威脅不得靠近,否則會被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