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先生的家,在東陽市虎鹿鎮(zhèn)的一個別墅區(qū)。這片別墅區(qū)里,不少房屋周邊的圍墻都是住戶自行搭建的,而鄭先生家的圍墻很矮,只有十幾塊磚頭那么高,而且沒有自行加固過。
因為常年在外做生意,鄭先生家多次被小偷光顧,大門被踢壞過,門鎖也換了好幾次。
由于別墅的廚房連著后院,為避免小偷進入里屋,他在廚房靠近里屋方向的窗戶上,安裝了防盜窗;在廚房與里屋連接處的大門上,還貼了一張字條:“請小偷大哥善待我家的大門,我家已經被偷得很干凈了,希望你早點離開,別叫保安發(fā)現了。”他的本意是:家里沒有現金,別來偷了。
去年12月中旬的一天,鄭先生家又來了一個小偷,姓戈。
戈某是翻墻進去的,也看到了戶主留著的字條,不過他在廚房里搜到了一只鼓鼓的布袋,里面裝著101個5角硬幣,金燦燦的。這讓戈某覺得,這戶人家肯定有錢。他一把抽掉了墊在防盜窗下的木條,隨手拿起邊上的鍋鏟,撬掉了防盜窗的鎖,掀開鐵窗后,準備爬進里屋盜竊。就在這時,在防盜窗下安裝的報警器被觸動了,叫了起來。
戈某并不知道在叫的是報警器,以為響一下就會停掉的,沒想到才一會兒,別墅區(qū)的兩個保安跑來了。
戈某發(fā)現情況不對后,沿著別墅區(qū)的河道逃跑,期間還扭傷了腳,保安一直追他到了隔壁村口,兩人前后圍堵,把一瘸一拐的戈某抓獲了。
背后的故事
這個小偷入獄8次了,17年未見父親
對戈某,民警并不陌生。38歲的戈某是福建邵武人,從2008年開始,他已經8次入獄。
2008年,戈某在東陽第一次非法入侵住宅被判刑,第二年9月,又因盜竊被東陽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就這樣,戈某每次從派出所或者監(jiān)獄釋放出來不滿一年,又會再次犯案。從2013年起,戈某平均半年就會被抓2次。
說起來,戈某有個不幸的家庭。早年間,戈某的父母就離異了,他跟著父親生活。由于家里條件不好,初中畢業(yè)后他就輟學了。眼見在老家沒有多大的發(fā)展,1998年,戈某從老家到義烏一家服裝廠打工,不久后又到東陽一家塑料加工廠當起了貨運工人。
17年間,戈某沒有回過福建一次,再也沒有見過父親。在他心里,父親沒有養(yǎng)過他,他對父親也沒有什么感情。不過他嫁到永康的姐姐阿玲,對他卻很關愛。第一次入獄時,姐姐就曾經來看過他,還給他送來了一些營養(yǎng)品。出獄那天,戈某親口向姐姐保證,以后不會再犯。
畢竟是親弟弟,阿玲還出錢為戈某租房,給他生活費,并幫他找工作。可是弟弟不知悔改,她也就失去了信心。等他第五次出獄后,姐姐就不給他租房了。
這一次戈某犯事,姐姐拒接了辦案民警的電話。
據了解,昨天,戈某的盜竊案,已移送東陽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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