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復(fù)雜交替作案
此案經(jīng)立案后,冠縣警方曾趕赴廣西等地展開偵查,先后抓獲越南籍嫌疑人凌光輝、文體英、何仙明3人。警方表示,由于涉案人員眾多,使用假名、化名聯(lián)系,關(guān)系網(wǎng)較為復(fù)雜,且交替作案,涉案地域廣、作案跨度大,加上語言不通和翻譯不便,給案件偵查帶來多重困難。
京華時報(bào)記者在當(dāng)?shù)卣{(diào)查發(fā)現(xiàn),在和牛志忠相處期間,王曉蘭先后介紹梁秀蘭、文體英、李美和、阿花(化名)、王婷婷(化名)、王小玲(化名)、何仙明7人,文體英介紹王明明(化名)、無名越南女子、小紅、海虹、洪小花(化名)、鄭小紅(化名)、袁海麗7人,李美和介紹李美花(化名)、李婷婷(化名)2人,何仙明介紹阿紅及另外一名女子,共18人給當(dāng)?shù)匚椿槟星嗄曜鱿眿D,以介紹婚姻為由詐騙彩禮錢,涉及彩禮金額從3.9萬元到7.6萬元不等,共計(jì)近百萬元,文體英及李美和、何仙明所得部分詐騙款均交給了凌光輝。
凌光輝即是牛志忠“迎娶”的王曉蘭,在廣西浦北縣張黃鎮(zhèn)十字村被抓,出生于1958年,與29歲的牛志忠相識時不是38歲,而是55歲,其戶籍地在廣西浦北縣小江鎮(zhèn)西塘村。據(jù)西塘村村主任介紹,凌光輝系從外地嫁到西塘村,但不確定是否從越南嫁過來,她已離家10多年,丈夫已經(jīng)去世,20多歲的兒子在廣東打工。警方證實(shí),凌光輝為越南籍,有中國戶籍登記。
文體英于2014年4月30日在冠縣東古城鎮(zhèn)楊召村一農(nóng)戶家中被抓,其出生于1976年,國籍不明,自稱系越南人,但偵查機(jī)關(guān)通過越南官方渠道卻查詢不到其信息。
楊松林在何仙明離開月余后外出打工,不久接到何仙明電話,“說她在南寧的親戚家,希望我能去找她。我也擔(dān)心有危險,但對她還是有感情的,就去了”。兩人在南寧擺地?cái)傎u蔬菜,一起生活了一個多月。
2014年8月5日,楊松林奶奶去世,何仙明拿著楊松林的身份證去南寧火車站買車票,被警方抓獲。
廣西馱盧鎮(zhèn)政府工作人員回復(fù)京華時報(bào)記者采訪時稱,何仙明10多年前從越南來到廣西崇左市打工,2002年左右嫁到馱盧鎮(zhèn)渠邦村,并在當(dāng)?shù)芈鋺?。何仙明已離家七八年,其家人上個月才獲悉她已被判刑。
警方表示,介紹凌光輝嫁給牛志忠的王平真名叫陳海瓊,已于去年4月被網(wǎng)上追逃,其他涉案的非法入境越南籍婦女,無任何有效身份證明,不使用真名,居無定所,警方對其追逃面臨極大困難。
凌光輝被抓后已分兩次上交62.5萬元贓款,文體英也已分兩次上交贓款20萬元,偵查機(jī)關(guān)已分批上繳國庫。警方介紹,具體詐騙數(shù)額很難確定,對于涉案贓款是否應(yīng)該退還給被害人,因此案件有些具體情境非常復(fù)雜,無法確定贓款具體屬于哪些人,且找不到法律支持,專門請教了山東省高院和省檢察院后,決定上繳國庫。
今年7月13日,冠縣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凌光輝有期徒刑12年,文體英有期徒刑7年,何仙明有期徒刑1年8個月,對3人還分別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8萬元、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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