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8日晚,劉明義(化名)和4名朋友在河北滄州千童大道附近一羊腸湯店準備就餐,但落座后不久,卻被幾名素不相識手持斧頭、棍棒的男子無故砍傷。截至目前,警方確定嫌疑人主謀身份,系對方打錯人。但讓劉明義等人不能接受的是,在等待警方調查期間,大量“中間人”涌出,要求“私了”、撤銷案子,并給予一定經濟賠償。對此,劉明義等人質疑案情沒進展,警方10個月來未抓一名行兇者。昨天,滄州市公安局表示,此案仍在調查,因辦案民警病休數(shù)月,現(xiàn)已更換民警跟進。
事發(fā)
路邊就餐莫名被砍
傷者劉明義介紹,今年1月18日晚11點左右,他和4名朋友來到滄州市千童大道,在靠近公交站臺附近一羊腸湯店,準備喝羊湯暖胃。由于店小客多,他們一行5人坐在了店外路邊的餐位上。
約15分鐘后,路邊東側突然駛來一輛黑色無牌照轎車,車上下來幾人。“幾名男子手里拿著消防斧、木棍,翻過路中間的隔離護欄,就朝著羊腸湯店這邊過來了”,劉明義說,走在最前面的是一名衣著時尚的女孩,其身后跟著4名持械的年輕男子,“他們樣子很兇,我們趕快站起身讓出位置。”
劉明義說,幾人來到他們跟前,其中一男子指著他問女孩,“是他嗎?”女孩回答,“不是他們”。
隨后,一伙人又沖進羊腸湯店內。不到1分鐘幾人又返回,在幾乎沒有任何語言交流的情況下,舉起斧頭、木棍,上來便朝著劉明義等人砍去。
“根本不知道為何,上來就是一斧頭,直接奔著我腦袋就來了,我先用左臂擋了一下,緊接著又一斧頭砍過來。”劉明義說,他趕快側頭躲閃,但還是被斧頭砸中左側鎖骨,感覺胳膊和肩膀嚴重發(fā)燙,隨后他倒地失去知覺。
與此同時,劉明義的幾位朋友也難逃一劫,同樣遭到這伙人毆打。
劉明義的朋友騰先生說,“當時我都蒙了,平白無故就被幾個年輕人給圍毆了,我當時抬手去擋對方兇器,大拇指直接齊根骨折”。
據(jù)了解,事發(fā)后,幾名行兇男子迅速翻越圍欄,鉆入轎車逃離現(xiàn)場。劉明義等幾名傷者被送往醫(yī)院治療。因對方跑得急,劉明義的朋友扣住了那名女孩兒,隨后該女孩被趕來的警方帶走。
回訪
行兇者被指認錯人
近日,記者來到事發(fā)羊腸湯店。該店是用塑料布圍建起的簡易店面,不足10平米,僅能容納五六個人同時就餐。客人較多時,只能在店外路邊就餐。
店主表示,由于事發(fā)突然且起因蹊蹺,盡管距事發(fā)已經很長時間,他仍能清晰記得事發(fā)情況。其回憶,事發(fā)前約半小時,曾有一對年輕男女,在店鋪西側農村信用合作社門前聊天。
在此過程中,一名在店鋪內用餐的中年男子走出店,與年輕男子發(fā)生言語沖突。隨后,年輕男女離開現(xiàn)場,中年男子也在用餐后離開。“晚11點15分左右,那女的帶著4名男子又回來了,隨后劉明義等多名食客被幾名男子持械砍打。”店主說。
店主表示,這伙人可能認錯人了,劉明義等人來時,那男的已經走了,結果他們幾個成了替罪羊。
傷情
兩人骨折均為輕傷
據(jù)劉明義的朋友介紹,當晚報警后,東環(huán)派出所民警將女孩和劉明義的朋友帶回派出所做筆錄。24小時后,派出所將女孩放了,但并未說明案件有何進展,“只是說女孩不承認和打人事件有關”。在此期間,警方也未派人到醫(yī)院向劉明義等幾名傷者了解案情。
劉明義告訴記者,今年1月22日,他和騰先生到相關部門進行傷情鑒定,其左臂、左鎖骨骨折,騰先生左手大拇指下端粉碎性骨折,兩人均被鑒定為輕傷。
“我倆的傷情均系輕傷,對方已夠被刑事拘留的標準了。”劉明義說,但警方一直沒主動找過他們,就連筆錄也是他到派出所送傷情鑒定時給做的。如今,10個月過去,警方居然一直沒抓到兇手,更不要說賠償?shù)氖铝恕?/p>
質疑
10個月案情沒進展
事發(fā)后半個多月,劉明義出院。但他的煩惱才真正開始,社會上他認識的“有些頭臉的人”甚至本村的一些人開始陸續(xù)出現(xiàn),而他們的出現(xiàn)并非出于對傷者劉明義的關心,而是要“平事兒”。
“我就是想抓住砍人的嫌疑人,平白無故在派出所旁邊200多米的地方被砍了,這些人太猖狂了”。
劉明義說,他最初的想法是期望警方破案,將嫌疑人繩之以法。
劉明義說:“如今,警方一個人沒抓,還這么多‘中間人’來說情,要求私了,事情遠比我想象的復雜,10個月,對方托各種關系,將我們耍得團團轉。”
劉明義稱,最開始,對方讓他們開個價,他就說15萬,對方又說太高了,“以前沒這種價兒,讓我們降降”,后來又有中間人過來說給7萬,但條件是必須先到公安機關銷案。
劉明義說,直到昨天,一個中間人拍板兒,“說給10萬,這事兒就算完了”。
“我現(xiàn)在不想要錢了,該賠多少讓法院去決定吧,我現(xiàn)在只想讓嫌疑人早點歸案。”劉明義說,“難道有錢就能隨便砍人,然后賠錢了事嗎?”
隨后,記者接觸了其中一名中間人,證實了對方確實想私了。對此,滄州市警方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警方也知道嫌疑人托中間人想花錢私了。
劉明義說,“我現(xiàn)在就是想不明白,那么多人都知道砍人者是誰,難道警方就不知道,為什么不抓人?”他說,警方找到砍人者并非難事,但10個月案情沒有進展,讓他們對警方的偵破能力產生質疑。
劉明義說,首先,女孩與打人者相識,不管是不是其直接叫來的人,通過她一定能夠知道打人者的身份。
其次,如果是與女孩聊天的年輕男子叫來的打手,鑒于兩人之前的行為,也一定可以通過女孩找到他。
最后,女孩被帶回派出所24小時后被釋放,且未交代任何問題,是否符合辦案程序。
回應
打錯人主謀身份確定
滄州市公安局政治處主任張警官表示,經初步調查,1月18日晚,在滄州市千童大道西側羊腸湯店內,發(fā)生的一起數(shù)人持械毆打食客的事件,基本可以斷定為打人者系錯打傷者。
張警官稱,事發(fā)前不久,女孩曾和朋友在羊腸湯店旁邊閑聊,突遭到店內一名并不相識的食客言語攻擊。“可能她朋友情緒失控,便去叫人,實施報復。”事發(fā)后,幾名打人者逃跑。
此外,張警官透露,警方在對女孩進行詢問時,女孩沒有承認打人者是她叫來的,并且刪除了自己手機當天的通話記錄和短信,只留下了其中一男子的手機號碼。同時,由于女孩未滿18周歲,尚屬未成年人。根據(jù)規(guī)定,在對未成年人詢問超過24小時后,不能證明被問詢者與案件有直接關聯(lián),只能將其釋放。而在進行詢問過程中,還需其家長陪同。這也同時增大了問詢難度,警方也正在運用技術手段,對事發(fā)當天女孩手機的通話記錄進行調取。
昨天,記者再次致電滄州市公安局張警官,他告訴記者,目前此案件仍在調查當中,因為辦案民警腰椎間盤突出,休息了幾個月,目前已決定換另外民警跟進,當晚涉事的嫌疑人主謀身份已被確定,公安機關也已正式對其實施網上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