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駕照多年前已被注銷,卻改名換姓冒充駕齡近10年的“老司機”。日前,家住龍泉驛區(qū)大面鎮(zhèn)的市民魏某某因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兩項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3000元、行政拘留二十日,同時收繳所使用的偽造駕駛證的處罰。
據了解,去年12月25日晚7點過,魏某某駕駛著自己兩年前購得的二手小轎車由繞城高速沿成南高速往成南高速成都收費站出口方向行駛,行駛至成南高速成都收費站出口時被執(zhí)勤的交警五分局民警擋下檢查。面對民警的檢查,魏某某只出示了該車的行駛證,并謊稱駕駛證自己忘帶了。隨后,民警通過網上查詢后得知該車的年審截止日期為今年11月,“這車是誰的?為什么不按規(guī)定時間對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執(zhí)勤民警問魏某某。“是我的車,我的車,車子上還有電子眼沒處理,就還沒去審。”“你未隨車攜帶駕駛證,按照相關規(guī)定將對你做出處罰。”一聽要被開罰單,魏某某慌忙說,“警官別著急,我再找一找。”隨后,魏某某回車上假裝翻找了一陣,拿出了一本駕駛證。執(zhí)勤民警接過駕照發(fā)現,這本駕照上駕駛員的姓名為張某某,該駕駛證的初領證時間為2006年,登記住址為雙流東升。執(zhí)勤民警對該駕駛證一番細看后發(fā)現該駕駛證上的簽注字體明顯與正常駕駛證有異,再通過網上核實后確定為一本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
一看假駕照“穿幫”了,魏某某只得說出了實情。原來,魏某某1997年曾在駕??既×薈證小車駕駛證, 2003年期滿換證時車管所查出魏某某是未滿18歲考取的駕駛證,需要重新參加考試,可魏某某有一門科目沒有過,后來因為上班就沒有去考,滿以為駕駛證檔案還在,也就沒有管了。2013年,魏某某購買了一輛二手車,車主原為張某某,因為購車過戶的時候發(fā)現有電子眼未處理,車主便提供了自己的駕駛證復印件給魏某某方便處理違法,后來魏某某就把張某某的駕駛證號和檔案編號提供給做假證的人,花100多元做了一本偽造的張某某的駕駛證,并貼上自己的照片,假裝成了駕駛員張某某。
五分局民警表示,魏某某因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及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和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將面臨罰款3000元、行政拘留二十日,同時收繳所使用的偽造駕駛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