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后,戶縣女孩小楊就和丈夫分居了,甚至連對方住哪兒都不知道。這段“形婚”持續(xù)一年多后,小楊提出離婚訴訟,經(jīng)過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小楊返還了3萬元彩禮。
2014年4月2日,小楊和小馬結婚,然而婚后倆人便分開各自生活,甚至連對方住哪兒都不清楚。去年10月,小楊起訴到戶縣法院,要求與丈夫小馬離婚。
庭審中,小楊稱,她與小馬結婚前只見過三次面,就在父母催促下領了證?;楹笾挥羞^一次夫妻生活,然后就一直分居,雙方形同陌路。對小楊的說辭,小馬也表示認可,但是不同意離婚,認為小楊欺騙了他,和他結婚就是為了彩禮,希望小楊解釋。庭審后,小楊愿意返還彩禮3萬元,只希望解除這段婚姻。
法院認為,小楊和小馬彼此沒有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無和好可能,應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因小馬拒絕調解,承辦法官近日判決兩人離婚,小楊返還小馬彩禮3萬元。(記者 寧軍 通訊員 吳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