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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安徽商報消息,淮北一女子常年受丈夫家暴,在一次被丈夫毆打中,她用匕首刺中丈夫的心臟,丈夫經搶救無效死亡。案發(fā)后,女子的婆婆多次找到法院為兒媳求情,還有上百位村民聯名簽名按手印為其請愿。日前,省高院對其作出了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的判決。據悉,本案系我省判決的首例因家暴引發(fā)的故意傷害致死案件。
2007年,張?zhí)m(化名)嫁給了淮北市渠溝鎮(zhèn)的李強(化名),但不久丈夫便露出猙獰面目。結婚8年,她不知遭受了多少次毆打,雖多次報警求救,但丈夫不僅沒收斂反而愈加猖狂。去年10月10日,喝了酒的丈夫準備乘車離去,張?zhí)m忍不住質問其為什么多日不回家。李強隨即便同張?zhí)m扭打起來。張?zhí)m收拾衣服準備離家出走,還順手拿了把匕首。李強攔住她并當場把她打倒。張?zhí)m掏出匕首,刺中了李強的心臟。李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婆婆不僅沒有怪罪張?zhí)m,反而找到法院為她求情。據婆婆介紹,兒子不好好過日子,平日里都是兒媳婦忙里忙外,照顧老人小孩。此外,村里一百多名村民聯名上書請求法院對張?zhí)m從輕處罰。
本案中,李強長期對張?zhí)m有毆打等家暴行為,有重大過錯。張?zhí)m存在防衛(wèi)過當、自首、尚在哺乳期以及獲得被害人家屬諒解等情節(jié),今年3月25日,省高院對本案做出“判三緩五”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