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武漢市民微信朋友圈里出現一段短視頻,視頻中,入夜的街道上人潮涌動,配文稱“武鋼發(fā)生大游行”。
昨日,武漢警方辟謠,視頻及配文信息系謠言,造謠者容某某已被行政拘留5日。長江日報記者了解到,視頻內容系潮汕地區(qū)“拖老爺”民俗活動,與武鋼無關。
網傳“武鋼大游行”視頻
實為廣東汕頭民俗活動
昨日,長江日報記者看到了上述視頻。這段2分50秒的視頻中,黑壓壓的人群將入夜后的街面擠得水泄不通,嘈雜喧鬧的場面中,兩撥人互相沖撞、疑似對峙。
記者注意到,上述視頻在微博微信上均有傳播,配文大多出現“武鋼”“游行”等表述,部分配文甚至稱“有死傷”。
昨日上午9時41分,青山警方官方微博(@平安青山)辟謠:近日,青山警方發(fā)現有人在網上發(fā)布涉及“武鋼”謠言。
視頻從何而來?長江日報記者檢索發(fā)現,上述視頻是2013年汕頭澄??h鹽鴻鎮(zhèn)鹽灶“拖老爺”民俗活動畫面,網上流傳較廣。據悉,當地每年正月的游神節(jié)日中,村中青壯年會抬神偶游行。這段視頻是當時活動舉行時現場拍下的真實畫面。
對于這一民俗活動,汕頭當地自媒體“潮鄰幫”介紹:抬神游行的壯漢極力護神,而拖神的人則頻頻出擊,雙方各不相讓,各顯身手,你爭我奪,甚至大打出手。
為發(fā)泄不滿編造
造謠者被行政拘留5日
長江日報記者從武鋼公司宣傳部門獲悉,早在幾日前,企業(yè)相關負責人就在網上發(fā)現這一謠言,當時即向公安機關舉報并在公司內部進行了辟謠。
謠言從何而來?昨日,長江日報記者向辦理此案的青山區(qū)公安分局新溝橋派出所警方了解到,21日接警后,在青山網偵等多部門的配合下,警方對視頻、配文來源進行抽絲剝繭的調查,熱心網友也提供了相關線索,最終查出這段視頻和配文的來源是51歲武鋼某公司在職職工男子容某某。
據介紹,容某某家住在青山新溝橋轄區(qū)。青山警方相關負責人表示,容某某被擒時仍在家中悠然看著手機,并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
容某某自稱,他在網上看到這段視頻后,并未認真求問視頻的真實性,拿著手機將視頻發(fā)到朋友圈,并配以“武鋼”“游行”等文字發(fā)至自己的朋友圈,并表示他正在現場目擊“游行”,視頻和文字從容某某的朋友圈迅速發(fā)酵擴散。
據了解,容某某編寫上述文字的初衷是為發(fā)泄不滿。目前,因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容某某已被警方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市民發(fā)現謠言可及時舉報
昨日,長江日報記者從警方獲悉,針對網絡謠言,網安相關部門的工作方式主要有兩種:主動巡查線索、接受市民舉報。
從2015年6月1日起,名為“武漢網警巡查執(zhí)法”的微博、微信和百度貼吧賬號上線。該社交網絡賬號的功能主要為:通過24小時巡查,及時發(fā)現有害信息;依法震懾制止網絡違法犯罪和網上不良言行;接受網民舉報網上違法犯罪線索等。以微信為例,市民搜索“武漢網警巡查執(zhí)法”,即可關注該公眾號,并舉報網絡謠言。
潮汕地區(qū)暴力民俗“拖老爺”
廣東潮汕地區(qū)的民俗“拖老爺”常常被人稱為中國最暴力的民俗。
相傳清乾隆年間,村中有一漁民下海捕魚撈獲一尊神像,隨手甩掉后又再被撈上來,他只得對著神像禱告:“若能幫我撈得滿滿一簍魚蝦,就帶你回去。”當天果然捕獲甚豐。漁民便把神像立祠供奉,香火甚盛。由此流傳舊習俗,每年都要游神拖神,認為鹽灶神喜歡拖,越拖越旺,從此約定成俗。
每年農歷正月廿二這天中午,村民把神像捆縛在巨大的神轎上,16人抬著“老爺”在村里游行。待游至指定空曠場地時,齊聲吆喝,各方硬漢爭相登上轎,想把神拖下來;抬神游行的壯漢極力護神,而拖神的人則頻頻出擊,雙方各不相讓,甚至大打出手。
拖神習俗每年都吸引了成千上萬的圍觀者,人山人海,熱鬧異常,人們騎上墻頭,登上屋頂,喝彩助威。最終結局就是想把神像拖下來,再推下池里浸泡,至此方盡興而歸。拖神過后,再擇個吉日把神像撈起,重塑金身,送回神廟,供人朝拜。
近兩年我市及時處置5起典型造謠事件
2015年2月
一條“武漢3月6日正式限牌”的消息在微信傳播,引起市民猜測和恐慌。
經警方核實,這只是4S店銷售人員江某為促進汽車銷售,使出的損招。
次日,江某被洪山警方予以治安拘留10日的處罰。
2015年3月
一則“江漢交警搞權錢交易收放電動車”的帖子在網上出現,引來眾多網友圍觀。
江漢交通大隊調查發(fā)現,當事人張某因自己駕駛超標(黃牌)電動車被扣發(fā)泄怨氣捏造上述帖子。
次日,張某被江漢警方處以治安拘留3日。
2015年6月
漢陽區(qū)銅鑼灣部分專車司機聚集,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網友“方大帥你懂的”在微博發(fā)布信息稱“警察開槍了”。
警方調查發(fā)現,博主方某某事發(fā)時并不在現場,為了引起關注編造上述謠言。
次日,江漢警方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0日處罰。
2016年6月
網上流傳一段“大智路地鐵塌方”的視頻。
警方調查發(fā)現,事件系2015年發(fā)生在東莞的一起工地事故,這一“移花接木”的謠言,引發(fā)網友聲討。
次日,傳謠者黃某某被東西湖警方予以行政拘留10天處罰。
2016年9月
網絡上出現一段視頻稱,2016環(huán)中國國際公路自行車賽新洲賽段3名選手嚴重受傷,引發(fā)廣泛關注。
轄區(qū)李集派出所介入調查,發(fā)帖人許某承認,視頻是女朋友發(fā)給他的,他為了騙取網站點擊量捏造了“新洲賽段3選手受傷”的消息。
次日,新洲警方依法給予許某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記者劉智宇 夏奕整理)
分析
造謠動機有四類,警方提醒:
網絡世界也是法治社會,逾越底線將受嚴懲
昨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警方獲悉,綜合分析近年來的網絡造謠事件,造謠動機一般分為四類:
第一類,為破壞社會秩序、達到某種政治目的,發(fā)布煽動性、歪曲性的信息;第二類,是以盈利為目的發(fā)布大量虛假、詐騙等信息;第三類,編造吸引眼球的信息,提升網絡知名度、關注度;第四類,出于泄憤等主觀原因,編造對自己有利或對他人有害的信息。
上述5起典型案例中,第1、5起系造謠者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第2起系造謠者為泄私憤,第3、4起系造謠者為博得關注。
武漢警方相關負責人介紹,上述案件中,大部分造謠者明確知悉造謠系違法犯罪行為,但往往心存僥幸,“認為不會查到自己身上”。被抓后,造謠者均后悔不迭。
警方建議,對于聳人聽聞的微博、微信信息,可向就近的公安機關核實,沒有核實清楚前,市民不要盲目轉發(fā),以免造成社會恐慌。警方提醒廣大網民,發(fā)布或轉發(fā)謠言都將被追究相應法律責任。網絡世界也是法治社會,法律是網絡行為的底線,希望廣大網友共同遵守網絡秩序,不信謠、不傳謠,逾越底線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