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法院網訊男子無證酒駕,不料半路墜河,致車上乘坐的未婚妻當場死亡。近日,安塞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該案,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2年又6個月,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某、趙某經濟損失共計59.72萬元。
2016年9月27日19時許,被告人張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在和朋友吃飯喝酒后,醉酒駕車載著未婚妻楊某去吃飯,該車行駛至安塞區(qū)坪橋鎮(zhèn)柳灣村路段時,被告人張某單方駛出公路西側路肩與路外水泥護柱與樹木相撞后,墜入河槽中,致使其未婚妻當場死亡,被告人張某受傷的交通事故。經檢測,張某血液中乙醇濃度為48.61mg/100ml。被告人張某屬于無證酒駕。
另查明,被告人張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某、趙某各項經濟損失59.72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酒后無證駕駛機動車輛,其行為嚴重威脅到自己和乘車人的安全。被告人張某酒后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其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寄語】被告人張某因為無視法律,酒后無證駕駛機動車導致未婚妻死亡,不僅自己毀掉幸福,而且導致原告人楊某、趙某失去女兒,使兩個家庭陷入極度悲痛之中。教訓是慘痛的,希望廣大駕駛員遵守法律規(guī)定,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安全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