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
這句話小編已經提醒大家N遍
依然有人在醉駕的路上……
邯鄲有名女司機
醉駕被查
對民警直言“放了我吧”
真實案例
2022年7月7日凌晨,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一大隊民警在中華南大街左西村附近開展酒駕治理。0時26分許,一輛車號牌為冀D68***的紅色SUV緩緩駛向治理點,民警示意車輛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當車窗落下時,一股酒氣從車內飄出,駕駛人疑似酒駕。民警當即責令其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查。
據核查,駕車人劉某某與朋友一起聚會時喝了一些啤酒,便抱著僥幸心理酒后開車回家。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劉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2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自知醉酒后駕車的劉某某向民警直言“你放了我吧”!
民警將其帶至醫(yī)院采集血樣,劉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8.25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劉某某因“實施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資格,并將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罰。
別怪蜀黍太無情
在交通違法面前沒有“放你一馬”
案例知識點
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為飲酒駕駛;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為醉酒駕駛。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一次記12分,暫扣六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如果是“二次酒駕”,將被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蜀黍想說
生活中沒有那么多如果
守規(guī)則除隱患 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