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zhí)勤時
查獲的一部分酒駕司機
喜歡耍小聰明
甩起鍋來
真是無所不用其極
下面
我們看看這兩位駕駛人
鍋甩到哪兒了……
典型案例
1
2023年12月25日21時47許,邯鄲交巡警支隊武安大隊民警在轄區(qū)開展酒醉駕治理行動,發(fā)現(xiàn)一輛小型汽車臨近檢查點時突然停到道路中間調換駕駛人座位,民警當場將其攔停。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人李某不承認自己駕駛車輛,在對同乘人員再三的詢問下,李某終于承認了自己酒后駕車的行為。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李某酒精檢測結果為106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經抽血檢驗,李某血檢結果為124.35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李某將被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此外他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2023年12月26日凌晨,交巡警支隊規(guī)范保障大隊民警在東環(huán)路與和平路北例行夜查。當民警對一輛黑色小轎車駕駛人進行排查時顯示其體內含有酒精。起初該駕駛人任某某多次聲稱自己并未飲酒,而是喝了一些維生素功能性飲料。隨即,民警對其進行進一步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34mg/100ml,已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鐵證面前,任某某見謊言被拆穿,于是承認了自己喝酒的事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任某某因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1000元罰款、駕駛證暫扣6個月并一次性記12分的嚴厲處罰。
確實有一些食物
會引起“酒駕誤判”
這些“易醉”食物
開車之前就盡量不要食用啦~~
邯鄲交巡警溫馨提示
瘋狂甩鍋隱瞞酒駕事實
不過是自欺欺人、心存僥幸
酒后不開車
莫讓酒杯變“酒悲”
處罰不是目的
拒絕酒駕,安全駕駛
不光是為了
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更是對自己和家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