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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聞]昨日上午,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平山縣楊文明、史海霞投放危險物質(zhì),張增霞非法買賣危險物質(zhì)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起訴書顯示,2012年2月,平山縣兩河村平安幼兒園負責人史海霞,開辦未經(jīng)教育局審批的幼兒園,學生人數(shù)一直沒有當?shù)氐闹行挠變簣@多。于是,史海霞想給其造負面影響。
2013年4月18日,楊文明受史海霞指使,到集市上從張增霞手中購買毒鼠藥一瓶。4月24日,楊文明將配置的有毒飲料,連同鉛筆本子吸管裝入塑料袋內(nèi),放在兩河村村民任書廷家的房后離開。
任書廷(女)的孫女任昭凝、外孫女任欣怡到“兩河”上學時撿到塑料袋,放回家中。放學后,兩個孩子吸食飲料感覺味道不對后,任書廷也嘗了飲料。三人均出現(xiàn)中毒癥狀,兩孩子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任書廷治療后出院。
昨日,史海霞當庭翻供,否認與楊文明“合伙下毒”。
受害人家屬還向法院提交了200多萬元的民事賠償要求,也于昨日同時開庭審理。
據(jù)悉,案件將擇期宣判。
■ 被告人涉罪
●楊文明(具體投毒人):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
●史海霞(涉案園長):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
●張增霞(賣毒鼠強的人):非法買賣危險物質(zhì)罪
■ 焦點
園長否認合伙下毒稱被逼供
昨日庭審最大的焦點是兩河村平安幼兒園負責人史海霞翻供,否認與楊文明是“合伙下毒”。并稱自己曾遭公安機關(guān)刑訊逼供。
2013年4月30日史海霞因涉嫌投放危險物質(zhì)被平山縣公安局刑拘。
史海霞昨日稱,4月29日,她被平山縣公安局傳喚審查。在公安局的宿舍里,她被警察用棍子毆打,雙腳浮腫。她做的兩份證據(jù)筆錄,是在這之后,按警方意思去說的。
史海霞的辯護律師稱,他們通過視頻看到,史海霞在一位民警的攙扶下進入了審閱室。庭審中,史海霞未提供相關(guān)證據(jù),只稱獄友看到過自己的傷情。
公訴人提出,為何在刑拘到庭審之前的8個多月里,沒有反映上述情況?史海霞說因為害怕。
公訴人拿出史海霞在進入看守所后所做的體檢報告,該報告顯示史海霞各方面正常。
庭審中,兩位參與辦案的警察出庭,均否認刑訊逼供,并稱史海霞在整個審查中身體各方面表現(xiàn)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