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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女幼師造謠,如何處罰?律師解讀

來源:中新網編輯:保存2023-06-20 23: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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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6月20日電(中新財經 吳家駒)日前,“男子造謠冒充女幼師給幼兒喂藥被刑拘”事件,引起廣泛關注。

  對此,北京嘉維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向記者表示,根據(jù)《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guī)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趙占領說,這起事件中,小紅書的男用戶謊稱自己是女幼師,又編造了每天給幼兒喂避孕藥的虛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罪,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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