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復綜罰決字 〔2022〕第10號
處理依據(jù):《河北省城市規(guī)劃條例》第二十八條,《河北省城市規(guī)劃條例》第四十七條。
違法(違規(guī))行為:中煤第一建設有限公司17#住宅樓未按規(guī)劃許可建設。
處理決定:罰款95741.95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03月16日
據(jù)公開信息顯示,中煤第一建設有限公司負責人:史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叢臺區(qū),經(jīng)營范圍:承包境外礦山建筑工程及境內(nèi)國際招標;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設備、材料出口;對外派遣實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按資格證核定范圍經(jīng)營);礦山工程、機電安裝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房屋裝修裝飾工程、特種專業(yè)工程、隧道工程、鋼結構工程施工(按資質(zhì)證施工);采掘施工(按資質(zhì)證核定范圍經(jīng)營);煤炭開采;爆破與拆除工程設計施工(許可證有效期至2022年8月9日);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桅桿起重機、旋臂式起重機、升降機、輕小型起重設備的安裝、維修;設備租賃;物業(yè)服務;礦山開采技術、安全生產(chǎn)技術咨詢及服務;勞務派遣(限國內(nèi));鉆探冷凍工程及鉆探冷凍工程的技術研發(fā)、技術服務和技術咨詢;凍結工程設計;特殊鑿井(凍結、注漿、疏干);地基基礎工程、鉆探冷凍工程、設備安裝工程、施工水源井工程;壓力管道安裝;壓力管道設計;壓力容器安裝;機電設備租賃;機械修理(需專項審批的除外);本企業(yè)所屬的房屋租賃;倉儲服務。以下限分公司經(jīng)營:機械制造及修理、水泥、硅石粉、礦渣粉、靜力膨脹劑、速凝劑生產(chǎn)、電器修理、建井設備制造;金屬結構件制作;礦用支護產(chǎn)品、冶金、煤炭機械備件加工、組合鋼模板及配件、鋼跳板、支護柱的制造;搬運、裝卸;設備租賃;普通貨運;房屋租賃;鐵路運輸代理;市場管理服務;鋼材、建材、鋼絲繩、電纜、五金交電、機械配件、防爆電器、橡膠制品、彩板型材;礦山機械設備檢驗檢測;倉儲;礦用通風器材、安全防護用品生產(chǎn)與;化肥、尿素、聚乙烯、聚丙烯的。(依法須經(jīng)批準的項目,經(jīng)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jīng)營活動)。
來源:河北省行政執(zhí)法公示平臺、邯鄲信用促進網(wǎng)、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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