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執(zhí)法公示平臺發(fā)布了趙都新城綜合門診部未對該消毒液進行進貨檢查驗收記錄,違反了《消毒管理辦法》的處罰通知。
處罰決定文書號:邯山綜執(zhí)當罰決字WS(2022)2-6號
處理依據:《消毒管理辦法》第七條,《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和《邯山區(qū)綜合行政執(zhí)法衛(wèi)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0年版)》第三章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
違法(違規(guī))行為:在治療室內藥柜上擺放的利爾康牌碘伏消毒液5瓶,未對該消毒液進行進貨檢查驗收記錄。
處理決定: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09月08日
據公開信息顯示,趙都新城綜合門診部負責人:岳某某,地址:邯鄲市邯山區(qū)邯山街,經營范圍:診療服務,健康咨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河北省行政執(zhí)法公示平臺、企查查、邯鄲信用促進網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您可通過郵箱與我們取得聯(lián)系,我們將及時進行處理。郵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