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成消行罰決字﹝2023﹞第0002號
處理依據(jù):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和《河北省消防行政執(zhí)法裁量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
違法(違規(guī))行為:該單位住院部滅火器數(shù)量配置不足(現(xiàn)有2具4公斤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應至少配置4具4公斤手提式干粉滅火器)。
處理決定:給予成安金圣康醫(yī)院罰款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處罰決定日期:2023/02/27
據(jù)公開信息顯示,成安金圣康醫(yī)院負責人:龐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成安縣。
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邯鄲信用促進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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