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駕駛人于2021年因醉酒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駕駛證已經被吊銷。此次竟不思悔改又醉酒駕車。查處過程中,駕駛人稱“再住一個月兩個月唄,咋就不是沒住過嘞,怕啥呀”。
經抽血檢驗,駕駛人血檢結果為198.40mg/100ml。屬于駕駛證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駕駛人被處以罰款1000元、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此外他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河北省武安市文保部門28日消息,該部門近日在進行田野文物排查時,于武安市徘徊鎮(zhèn)姚家峧村東南發(fā)現(xiàn)一通清代康熙五十六...[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