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日本媒體報道,有關日本17個都府縣便利店的自動取款機(ATM)總計被同時提現(xiàn)逾18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2億元)一案,東京地方 法院17日進行首次公審。
據(jù)信為提現(xiàn)者之一、被控違法提供支付卡電磁記錄等罪名的和泉智之(34歲)承認起訴內容“屬實”。檢方要求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零 6個月,法院當天結審。判決結果將于9月15日宣布。
檢方在總結陳詞中指出,“被告受利益驅使參與犯罪,不停更改作案地點并多次提現(xiàn)”。辯方則表示“被告只進行提現(xiàn),并非主犯”,要求寬大處理。
起訴書中指出,被告涉嫌5月15日在東京6家7-11便利店內的SEVEN銀行ATM上使用偽造卡共計提現(xiàn)約490萬日元。
偽造卡是濫用南非標準銀行(Standard Bank)發(fā)行的信用卡信息制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