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京報記者獲悉,湖南嘉禾縣一死刑犯李金標,在偵查階段被嘉禾公安局查明涉嫌犯下15起案件,但湖南省高院最終僅認定其奸殺73歲老人案及搶劫案2起案件成立,不到公安機關(guān)最初查明案件數(shù)的七分之一。律師稱,被認定的強奸殺人案仍有疑問。
除一起搶劫案外,李金標否認其余14起案是自己所為,李的律師認為偵查階段存在刑訊逼供的可能性,還存在警方將無法偵破的無頭案“安”在李金標頭上的可能性。
昨日晚,李金標案的首辦偵查員,現(xiàn)任嘉禾縣公安局副局長雷建廷向新京報記者否認在審訊李金標時有過刑訊逼供的行為。
2010年底,李金標因涉嫌搶劫罪被刑事拘留。2011年初,嘉禾縣公安局通過媒體宣布,自2000年至2010年10年間,李金標先后14次強奸、搶劫、猥褻婦女,加之上述搶劫罪,李金標共犯案15起。
自李金標被刑事拘留,到媒體報道系列案件偵破,前后約半個月時間。
2012年,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郴州中院)一審時,公訴機關(guān)只起訴了6起案件,郴州中院最終認定5起;2013年11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湖南高院)二審,最終只認定了一起奸殺73歲老人案及搶劫案。
李金標一直否認被指控犯下的14起案件。律師和家屬也認為,從偵查階段到起訴、審判階段,李金標被認定的案件直線減少,“太過蹊蹺”。
2012年5月、2013年11月,因犯強奸罪、搶劫罪、強制猥褻婦女罪及強奸罪、搶劫罪,李金標先后被郴州中院及湖南高院判處死刑。
當年偵破此案的偵查員雷建廷曾獲一等功;去年被任命為嘉禾縣公安局副局長。
李的律師認為目前該案仍存在刑訊逼供的可能性以及證據(jù)鏈條不夠完善等疑點。
李家村的“變態(tài)幽靈”
辦案民警稱第一次碰到這樣的變態(tài)強奸殺人犯
李金標進入警方視野源于一起搶劫案。
2010年4月18日凌晨,嘉禾一女子劉金霞(化名)在縣城遭遇搶劫,她大喊“救命”,嚇跑對方。
經(jīng)警方多方調(diào)查,李金標被認定為搶劫嫌疑人。
案卷材料顯示,在此案發(fā)生前的兩個月內(nèi),嘉禾縣發(fā)生了一起強奸殺人案和一起強奸案。其中一起發(fā)生在李金標所在的盤江鄉(xiāng)李家村,一名73歲的婦女被強奸并遭殺害。過去的10年間,嘉禾縣還發(fā)生過12起類似“作案區(qū)域、侵害對象、作案手段及作案時間”的案件。
嘉禾縣公安局將系列案件合并偵查,并將嫌疑人圈定在“男性、四十歲左右、嘉禾縣盤江鄉(xiāng)人”范圍內(nèi)。因李金標符合上述嫌疑人條件,其搶劫案作案區(qū)域、侵害對象等也符合之前14起案件特點,李被列為重點嫌疑對象。
2010年10月,公安部傳來的鑒定結(jié)果顯示,被奸殺老人尸體上提取的微量物證與李金標的DNA比對成功。
當年的12月16日,李金標被刑事拘留。
2011年初,嘉禾縣公安局對案件偵破過程等進行宣傳,當時的新聞稿中提到:經(jīng)進一步深挖,李金標對其參與10余年以來發(fā)生在嘉禾縣盤江鄉(xiāng)等地的系列強奸、搶劫、猥褻婦女等案件供認不諱。
在湖南媒體報道中,李金標被稱為“變態(tài)幽靈。”
2010年,李金標系列案件破獲后,案件的首辦偵查員雷建廷榮立個人一等功,這是嘉禾縣公安系統(tǒng)獲此殊榮的第一人。
“你能感覺到,在李家村那一塊,有一個像幽靈一樣的變態(tài)兇手。”負責偵辦此案的民警雷建廷2010年底接受《三湘都市報》采訪時說,從事刑偵工作20年來,這樣連13歲幼女和70多歲老人都不放過的變態(tài)強奸殺人犯,他第一次碰到。
2013年7月,雷建廷被任命為縣公安局副局長(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