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晚上,李某和朋友在海淀一飯館吃完飯后,獨自駕車回昌平的住處。當車行駛到生命科學園東側一條南北走向的路時,李某遇到一處紅綠燈,等紅燈時,無聊的李某拿起手機看微信,綠燈通行后李某仍時不時低頭看下微信,隨后,李某突然聽到“啪”的一聲,李某稱他以為碰到路旁的圍欄或停的車子什么的,便接著開車趕往住處。回到住處后,李某下車查看情況,愛玩微信的他隨手用手機拍下裂開的擋風玻璃,并附上 “后怕”兩個字,發(fā)到朋友圈里,便去洗澡洗衣服。殊不知,在事故現(xiàn)場,一位年輕的小伙子被撞成重傷,生命垂危。由于李某當場駕車離去,被撞傷的王某沒有得到及時的救助,4月11日,年僅20歲的王某因傷勢過重去世。
檢察官介紹說,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時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另外,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xiàn)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zhí)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xiàn)場的,應當標明位置。本案中,李某違反交通法規(guī),開車時低頭看微信,是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又逃逸,造成一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
李某駕車途經(jīng)昌平區(qū)生命科學園東路時,邊開車邊玩微信,不小心將路邊同向騎車的男子王某撞倒。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