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海口市龍華區(qū)坡博一橫路揚帆小學校門外傷害學生案發(fā)生后,在海南省公安廳的指導下,海口警方啟動重大刑事案件應急預案,辦案人員迅速趕赴案發(fā)現場組織開展現場勘查、救治傷員、偵查追捕及善后處置等工作,并對犯罪嫌疑人作案動機及原因進行調查。
來自新聞截圖
經查,犯罪嫌疑人李四君(男,漢族,未婚,1971年1月15日生,海南省澄邁縣瑞溪鎮(zhèn)河頭村人),自2012年到海口市后一直暫住??谑旋埲A區(qū)坡博東村12號。其暫住期間單身一人,很少有朋友來往,無固定職業(yè),平時靠開“摩的”拉客為生。
現場勘查中發(fā)現,犯罪嫌疑人李四君遺留在房間的書證材料反映,今年2月初,李四君騎摩托車拉客時,在??谑秀y湖路附近與一輛小轎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其所載乘客右腳韌帶斷裂,交警部門認定其負事故主要責任。李四君對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已于2月26日向省交警總隊提起復核。經查詢發(fā)現,李四君還有各類交通違章處罰記錄18次。
28日晚22時許,李四君將其電動車以2350元人民幣的價格賣給他人。據買受人反映,李四君自稱賣車的原因是要到深圳打工。李四君在將車賣掉后就將其手機及手機卡丟棄,與外界切斷聯系。
案發(fā)后,專案組民警趕赴澄邁縣瑞溪鎮(zhèn)河頭村走訪。民警了解到,李四君于2016年2月4日回到澄邁老家過年,至2月13日返回???。據其親屬反映,李四君在老家過年期間,不與他人進行交流,不參加家庭娛樂活動,舉止異常。為此,家人還按照農村風俗請人為其做“法”,讓其喝“神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