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記者 何小敏 通訊員 汪次安 林倚萍)記者昨日從廣東省翁源縣法院獲悉,該縣某村五旬村民王福元(化名)出軌生娃,遭其妻“一剪沒”。日前,韶關(guān)市中級法院終審維持了翁源縣法院一審判決,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4年7個月。
李某是個普通的農(nóng)村婦女,今年剛滿50歲,與現(xiàn)年52歲丈夫王福元已經(jīng)結(jié)婚30年。2013年底,李某發(fā)現(xiàn)丈夫經(jīng)常夜不歸宿,多方打聽發(fā)現(xiàn)丈夫竟然在外面有了情人。面對妻子苦口婆心的勸說,王福元不為所動,甚至于2015年5月與情人生下一女,并長期住在情人家里,對妻子及兒女不管不顧。
李某長時間積壓的憤懣和苦楚,終于在一個悶熱的夜晚爆發(fā)了。
2015年7月18日22時許,朋友將醉酒的王福元送回家,李某攙扶著丈夫進屋時,王福元拿出手機翻出一張照片說:“這是我跟情人生的女兒,你看多漂亮,以后這個家就交給你了,我很少回家了。”李某沒說話,扶丈夫躺在床上后,便在一旁整理衣服。
在酒精的刺激下,王福元再次肆無忌憚地說:“你以后別管我了,我就是這種人,我以后還會有很多的女人生很多的孩子,改不了的了,除非你殺了我。”想著自己多年的付出,到頭來卻換來丈夫的羞辱、輕視、冷落及打罵,李某從抽屜里拿出一把平時剪衣服的剪刀,朝著王福元的生殖器一刀剪了下去,王福元猛然驚叫起來。
看著涌出的鮮血,李某大哭著跑下樓,冷靜下來后一邊找鄰居去救丈夫,一邊用手機撥打120和110。
王福元經(jīng)救治,仍因重傷二級落下六級傷殘,李某則因故意傷害罪被提起公訴。庭審當天,王福元向法庭表示念在多年夫妻情分,對李某的行為表示諒解,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翁源法院一審判處李某有期徒刑4年7個月。李某不服提起上訴。日前,韶關(guān)市中級法院終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