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6年牢獄換208萬國家賠償 出獄一年回憶曾和辦案公安局長成獄友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邱錦)整整一年前,安徽蕪湖農(nóng)民楊德武走出16年囹吾,這為他換來208萬。
2000年7月,安徽省蕪湖市南陵縣農(nóng)民楊德武被指控殺害了自己的岳母獲刑入獄。
2016年,安徽高院決定再審楊德武案,同年11月11日,楊德武無罪釋放。
2017年8月25日,楊德武收到了法院為其支付的208萬國家賠償。
16年,他在監(jiān)獄中抱著字典自學寫字,共向有關(guān)部門提交了5000多封申訴書,終于換來了自己的清白。也讓自己的名字寫入了今年最高檢的政府工作報告中。直到國家賠償支付給他,才算是為這16年劃上了句號。
中秋搬進新家 開始學著用手機
楊德武出獄后有了第一部智能手機
10月4日,中秋,楊德武帶著老母親和女兒搬進了新裝修不久的二手房,房屋面積138平米,這是楊德武用賠償款買的。
剛出獄的時候,楊德武眼前所見到的世界是16年前無法想象的,縣城高樓林立,馬路四通八達,曾經(jīng)住的農(nóng)村老家已成了一片茫茫的稻田,幾乎找不到曾經(jīng)有人住過的痕跡。
楊德武經(jīng)常一上街就找不到回家的路,只能給哥哥、女兒打電話,那段時間,女兒天天陪著他,生怕他走丟。女兒給楊德武買了衣服,手表,還有他人生中第一部手機。
入獄前,楊德武只用過村里小賣部的固定電話?,F(xiàn)在開始學著用微信,但是他說,加好友存號碼至今還沒有學會,完全都是女兒在幫他弄。有時候女兒玩小視頻和自拍,楊德武也會湊過來露個臉。
此前在獄中的16年,家庭的重擔全壓在了哥哥楊德文的身上,哥哥除了自己的小家庭要負擔,還要給弟弟申訴花錢,贍養(yǎng)老母親和弟弟的女兒。楊德武的女兒楊麗春初中畢業(yè)那年便戳了學(新浪注:此處應(yīng)為“輟了學”),她說一方面是自卑,另一方面是看大伯伯壓力太大,不忍心。
17年來,女兒和母親都住在楊德武哥哥的房子里,拿到補償款后,楊德武第一件事情就是買了這套房子,給了女兒一個家,剩下的錢除了還債,就是給女兒幾十萬開了個網(wǎng)吧,他說這些年太虧欠女兒了,現(xiàn)在只想女兒留在身邊,天天看著女兒,不想女兒在外打拼了。
出獄一年住哥哥家 老母親也有興致燒菜了
老母親現(xiàn)在也有動力每天給兒子燒菜
今年國慶前夕,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來到楊德武的家鄉(xiāng),安徽省蕪湖市南陵縣。此時,楊德武和女兒、母親還住在哥哥的這套復(fù)式樓房里。
出獄一年來,楊德武遇到事情處理不來就第一時間給哥哥打電話。楊德文每次都耐心接聽弟弟的電話,告訴他下一步該怎么走,怎么做。雖然年過半百,在楊德文心里,楊德武始終是需要自己關(guān)心和呵護的弟弟。
在楊德文的復(fù)式樓房里,80歲的老母親弓著背操持著柴米油鹽做起了一桌的飯菜,看著一雙兒子喝喝小酒,老太太一邊忙活兒一邊抿著嘴笑。老太太篤定地說“我不相信我兒子殺人,想起來就哭。”因為暈車嚴重,小兒子坐牢這16年,老母親只去蕪湖監(jiān)獄看過他一次,多年來跟著大兒子帶著楊德武的女兒生活。
由于大兒子經(jīng)濟狀況良好,家里一直請保姆做飯。但從小兒子楊德武回來后,老母親每天喜笑顏開自己操持家務(wù),“每天照顧他,他不在家我沒勁燒,現(xiàn)在有勁得狠,每天燒好幾個菜。”老太太笑瞇瞇地說。
早在楊德武出獄前,哥哥楊德文就開始給弟弟物色起了對象。楊德武原本很開心,這樣就又有了新的家。但沒想到交往了一段時間后,又分了手。他自己說因為對方嫌他沒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家里人則認為,對方只是圖他手上那些賠償款。
找工作屢屢失敗的楊德武,有工程做的時候就在哥哥經(jīng)營的苗木基地幫忙,因為熱情善良,和工人們經(jīng)常打成一片,將工人們管理得很好,還跟老工人學習了剪枝、施肥,分辨品類。
楊德武原本心情總是郁悶,出獄一年后,享受著家庭的溫暖,臉上漸漸笑容多起來。“我就盡量不去想,想多了就難受,給我造成的痛苦太大了。我原本有技術(shù),如果當年我一直干下去,現(xiàn)在農(nóng)村里別墅我也做起來了。不然,跟著我哥哥干,一定也能做出個樣子,但是事情都過去了,當年也有歷史原因,那時候要求命案必破,他們逼我承認。
未塵封的往事已塵封的老家 與原公安局長成了獄友
楊德武回到老家追溯16年前的往事
在老家安徽省南陵縣東七鄉(xiāng)姚義村,楊德武原來居住的上崗自然村36號已經(jīng)不復(fù)存在,目光所及之處是一片綠油油的稻田,下雨天泥土泥濘,楊德武撐著傘一路圍著稻田打轉(zhuǎn)。
楊德武在村里轉(zhuǎn)了一圈,他說要去看看許久未見的舅舅舅媽。舅舅家門前的小路上有一棵高大的梧桐樹,楊德武環(huán)抱著這棵樹說,這棵梧桐樹當年被砍成了樹樁,未想到17年后都長得這么高大了。
2000年,7月14號早上,楊德武從窯廠干完活騎自行車回到家中,發(fā)現(xiàn)家中門關(guān)著,聽鄰居說岳母還沒起床,他就把大門撬開。進屋后發(fā)現(xiàn),家里的窗戶全被扒了,灶頭旁邊的窗戶被挖了兩個洞,楊德武喊了岳母兩聲沒回應(yīng),他便覺得出事兒了。
楊德武連忙喊了幾個村民到家里,發(fā)現(xiàn)岳母已經(jīng)死亡。“她就躺在床上,頭上壓著枕頭,枕頭上壓著蛇皮袋裝著被子。”楊德武回憶當時的情景說,他聽從了鄉(xiāng)親們的建議,找來大隊干部,然后報警,警察來后將楊德武帶到隔壁詢問,于當晚把楊德武帶到南陵縣公安局,從此以后就再也沒有回過家。
事發(fā)后,楊德武被指控殺害了自己的岳母獲刑入獄,妻子以此為由跟他離了婚。
在此后的日子里,楊德武不斷為自己申訴。在安徽省檢察院作出三次再審建議后,2016年,安徽高院決定再審楊德武案,并于同年11月3日改判楊德武無罪。
有趣的是,楊德武在獄中期間,卻和原蕪湖市公安局局長程李明成了獄友。
公開資料顯示,程李明曾任安徽省蕪湖市公安局局長,馬鞍山市公安局局長。2009年9月10日因涉嫌犯受賄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2日被逮捕。
楊德武跟這位獄友聊起當年的案子,給他看自己寫的申訴書,本想理論一番,沒想到程李明一看,就說楊德武的案子必定是冤案。楊德武委屈地埋怨,那你當年還認定是我干的?程李明無奈的說,那都是下面人干的,我只是簽字。
今年3月份召開的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作最高檢工作報告時,還專門提到楊德武案。
曹建明說,直面問題、有錯必糾,持續(xù)監(jiān)督糾正冤錯案件。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原則,對最高人民法院提審的聶樹斌案,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專案組深入調(diào)查,明確提出原案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應(yīng)當依法改判無罪的意見。對向檢察機關(guān)申訴的譚新善案、“沈六斤”案、李松案、劉吉強案、楊德武案等重大冤錯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甘肅、天津、吉林、安徽等省市檢察院認真審查,依法提出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堅持不懈推動糾錯,人民法院依法再審改判無罪。
今年8月25日,楊德武收到法院為其支出的208萬元國家賠償金。其中,154萬元為人身自由賠償金,54萬元為精神損害撫慰金。
要找工作 想起女兒就會開心的笑
回到老家,楊德武撐著傘在小村里逛著,一路上遇到幾個相熟的朋友,挨個兒跟大家親熱的打著招呼。
在窯廠老板鮑明珍的印象里,楊德武在窯廠干活的時候勤勤懇懇,是個能吃苦的人,岳母死的時候,都是他自己報的案。村民汪大姐還提到,她以前幫我做大師傅的,2000年就能掙到一千多一個月,為人忠厚老實忠厚老實的,對岳母好,還給岳母做飯。
楊德武說,他確實跟岳母關(guān)系很好,有一年發(fā)洪水,家里被水淹,岳母還在水里,是楊德武淌水去把岳母背出來,“我當時這樣想,雖然我老婆出去打工一直不回來,但對岳母好一點,這樣老婆肯定會早點回家。”
“現(xiàn)在我就希望他們能給我安排個工作,有保險。給我女兒也安排個工作,讓她去做協(xié)警,他們都說我這要求不高。”楊德武近期在和當年給自己辦錯案的蕪湖市南陵縣公安局商討給自己和女兒安排工作事宜。對方回復(fù)招聘協(xié)警得經(jīng)過正常的招考程序,但楊德武的女兒由于家庭原因早早輟學,只有初中文憑,通過正常招考似乎并不容易。
盡管世事艱難,楊德武還是享受著現(xiàn)在和女兒、母親、哥哥在一起的時光。“現(xiàn)在我女兒至少都可以找對象了,她爸爸不是犯人了。我女兒很活潑,又穩(wěn)重,像別家小孩20出頭就結(jié)婚嫁人了,我小孩一定要等我回來。”提起女兒,楊德武每次都很開心地笑。
“感謝依法治國政策好,這么多冤假錯案都平反了,也有不少人寫信給我,支持我,我也鼓勵他們,現(xiàn)在政策好,有冤情一定能夠平反。”
皖南多雨,但最近總是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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