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推薦性國家標準,該標準規(guī)定了血液、尿液中五種醇類物質及丙酮的檢驗方法,是實驗室定性和定量分析評價及質量控制的技術依據,為各類檢驗鑒定機構開展血液、尿液中酒精含量檢驗技術工作檢驗方法,適用于五種醇類物質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檢驗、醫(yī)療急救檢驗、科學研究等場景。
需要注意的是,該標準不涉及“酒駕”“醉駕”的判定閾值。駕車中的車輛駕駛人員酒精含量閾值和檢驗按照現(xiàn)行強制性國家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及其修改單執(zhí)行。
該標準由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公安部鑒定中心等機構共同起草,為實驗操作了更具體的處理依據,確保檢驗結果更為科學可靠。(記者趙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