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6月底前,非電燃氣蒸汽鍋爐、熱水鍋爐、層燃爐和拋煤機爐全部完成低氮燃燒改造,新建燃氣鍋爐同步安裝低氮燃燒裝置并達到排放標準要求。20蒸噸/小時及以上燃氣鍋爐安裝大氣污染源自動監(jiān)控設施,并與環(huán)保部門聯(lián)網(wǎng),20蒸噸/小時以下燃氣鍋爐安裝氮氧化物尾氣分析儀。
分階段完成治理改造任務。今年10月底前,完成10蒸噸以上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2019年10月底前完成1至10蒸噸(含1蒸噸和10蒸噸)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2020年6月底前完成1蒸噸以下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
補助與處罰并重。對通過驗收的治理項目,在大氣污染綜合治理財政補助資金中給予適當補貼。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yè)一律停產(chǎn)治理。對超標排放、弄虛作假、擅自停運環(huán)保設施、偷排偷放等問題,限期整改并依法處罰;存在違法行為的,追究相關(guān)人員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