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凌晨1時40分許,一輛白色福特小客車沿邯鄲市東環(huán)路由北向南行駛至北倉路南100米處時,突然減緩車速,并試圖拐入非機動車道。民警見狀立即對其進行攔截,并要求駕駛人接受呼氣式酒精檢測。
駕駛人站立在民警面前,左顧右盼,神情慌張,連續(xù)進行著幅度不太明顯的深呼吸,像是在做什么心理準備。正在民警例行詢問其喝沒喝酒的時候,駕駛人突然轉身向北,疾步逃離。
只不過,還沒跑出去多遠,就被民警一把抓住,回到了控制范圍之內(nèi)。不過,駕駛人仍未就范,反倒是出口豪爽,大方問起了價格:“你說多少錢能解決?”民警聽后又氣又笑,回應道:“2000元罰款,駕駛證記上12分,就這么多錢”。駕駛人眼見行賄無效,開始以酒醉為由,在吹氣的過程中耍起了花樣,不是鼓起嘴不出氣,就是吹上一兩秒即換氣,而且在民警多次講解示范的情況后,依然配合困難。
于是,民警驅車帶其前往醫(yī)院提取血樣進行司法鑒定。路上,駕駛人又嘗試向民警說清減輕處罰,但是依然遭到言辭拒絕。駕駛人明白自己逃脫處罰無望,遂承認自己晚飯席間飲酒的事實。經(jīng)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結果為31mg/100ml。
最后,民警依法對駕駛人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并計12分的處罰。
(平安邯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