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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聞]初三學生被同學約出打成重傷,三名行兇未成年被判賠償125萬元。
一年過后,看著兒子神智逐漸恢復清醒,張永成的心里還算有一些亮堂。一年前,他的兒子被同學約出,其后得知被打成重傷,險些喪命。日前,邢臺市橋東法院就此案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
被打
張永成老家河南信陽,幾年前,拉家?guī)Э趤淼叫吓_打工,在東門里賣辣鴨脖維持生計。兒子張林(化名)聰明好學,在邢臺三中初三6班上學,“成績蠻好”。據(jù)其介紹,2012年9月15日晚20時許,張林被同校孫姓女同學叫出去,大約40分鐘后,張永成接到該孫姓女同學電話,聲稱張林在開元寺被幾名男生打傷,已被120急救車拉至邢臺市人民醫(yī)院。張永成趕至醫(yī)院時,“孩子已經沒有呼吸,只有心跳,且抽搐得厲害。”經過幾個小時搶救無果后,他們決定轉院至石家莊。
該過程后經法院審理查明:當晚,王某、劉某和霍某在邢臺市橋東區(qū)開元寺廣場遇到張林,因王某、劉某與初三六班學生有矛盾,在得知張林系該班學生后,王某、劉某、霍某先對張林拳打腳踢進行毆打,后王某用木棍擊打張林頭腦部位,致張林倒地,張林倒地后王某繼續(xù)用木棍擊打張林頭部,同時,劉某多次跳起來用腳踢、踹張林頭部。記者了解到,三位行兇者均為1998年生人,王某與劉某輟學在家,霍某在某中學讀初二。
重傷
數(shù)番毆打致張林多處受傷:腦外傷;右側額顳頂、左側顳頂部分顱骨缺損;右側額顳頂、左側顳頂硬膜下積液;右肺下葉肺不張;尿路感染;右側額顳頂硬膜下積液;右側額顳頂硬膜下積膿;繼發(fā)性癲癇。邢臺市公安局法醫(yī)損傷檢驗鑒定書鑒定張林系重傷。
法院審理查明:傷后,張林在河北省醫(yī)科大學第二醫(yī)院、邢臺市人民醫(yī)院共住院336天,共支付醫(yī)療費447962萬元。經邢臺縣司法醫(yī)學鑒定中心鑒定,張林:顱腦損傷,符合十級傷殘;輕度外傷性癲癇,符合十級傷殘;左側上、下肢痙攣性癱瘓,肌力4級,符合二級傷殘。按照以最高等級定級的原則,評定為二級傷殘,需要一級護理依賴,存在一般醫(yī)療依賴,醫(yī)療費難以評定。記者了解到,目前,張林仍在邢臺市人民醫(yī)院接受治療。
判決
邢臺市橋東法院認為,王某、劉某伙同他人以特別殘忍手段致張林重傷且造成嚴重殘疾(二級),其行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損害了公民的身體健康,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案發(fā)后,王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對其從輕處罰。王某、劉某自愿認罪,且在案發(fā)時均未滿18周歲,系未成年人,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共同致害人王某、劉某、霍某對張林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予以賠償,且負連帶責任。
依照相關規(guī)定,王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劉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王某、李某和霍某共同賠償張林1258602元。
張永成告訴記者,時至今日,除了王某母親曾帶孩子自首時,支付張林醫(yī)療費1萬元外,張家沒有得到任何賠償。而記者18日從邢臺橋東法院了解到,該院就賠償數(shù)額方面正在積極協(xié)調。
特殊家庭
案件審理雖然并未至最終階段,但主審法官研判整個案件事實,卻感覺不出絲毫輕松,“對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學校和家庭始終難脫干系。”
記者了解到,在該案件中,祖籍邢臺臨西縣的王某與媽媽一起,在邢臺橋東區(qū)北關街居住,母親無業(yè),父親逝世。劉某老家任縣,小學文化,無業(yè),租住在邢臺市橋東區(qū)北長街。母親,四川人,打工,未到庭。父親在沙河監(jiān)獄服刑?;裟车母改鸽x異。
“三個孩子在成長當中,幾乎先天缺乏家庭教育,而后加上學校教育的難以為繼,一致讓他們產生上述惡劣行為。”邢臺橋東一位主辦該案件民警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該民警與主審法官均向記者提到,對于未成年人的教育與管理,各方都有責任,需要全社會的反思。作為受害者的張林,已經錯過了去年的中考,或許,還要錯過許多個本屬于他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