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殺“奸妻案”疑犯被判無期
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因認為妻子受脅迫被同村鄰居冀鵬3次強奸,報案后冀鵬卻被先抓后放,此后夫妻進京上訪,回來卻被公安拘留,河北省淶源縣一農民畢志新在找冀鵬要說法時將冀鵬殺死。記者昨天獲悉,畢志新一審被保定中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并賠償冀鵬親屬14萬余元。
保定中院一審審理查明,畢志新因其妻秀秀(化名)告知其被同村冀鵬強奸一事未得以解決而不滿,2015年2月5日23時許,其攜鐮刀、菜刀前往冀鵬家。在冀鵬家附近胡同內,兩人相遇并發(fā)生廝打,畢志新遂持鐮刀砍擊冀鵬頭、面、頸部及四肢數(shù)刀,后又持菜刀砍擊冀鵬頭、頸部數(shù)刀,致冀鵬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最終判決畢志新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冀鵬家屬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共計14萬余元。
該案審理中,畢志新辯護律師劉昌松認為,畢志新殺人是因為冀鵬具有重大過錯,因為妻子被強奸,舉報后又得不到解決,畢志新才義憤殺人,應屬于情節(jié)較輕的故意殺人。
但是,該辯護意見未被保定中院采納。保定中院認為,冀鵬涉嫌強奸秀秀一案,雖經(jīng)淶源縣公安局立案,并對冀鵬采取了強制措施,但在該案偵查階段,冀鵬便被畢志新殺死,該案未經(jīng)依法裁判,尚未形成確定性的法律結論,故辯護人所提冀鵬強奸秀秀的意見,缺乏法律依據(jù),不能就此認定冀鵬具有重大過錯。畢志新因其妻被強奸而義憤殺人的觀點不能成立。
對此,劉昌松認為,冀鵬涉嫌強奸秀秀一案,已由淶源縣公安局制作出《起訴意見書》。該《起訴意見書》稱“足以認定”冀鵬強奸。這也足以表明公安機關已經(jīng)收集到確實、充分的證據(jù),查清了強奸犯罪的事實,“冀鵬強奸秀秀是一種客觀事實,不能因為法院未審理判決,就否認這個事實”。
對此,保定中院一相關負責人初步回應稱,該案一審判決是合議庭酌情考慮了多方面的因素后,才最終確定的結果。被告人稱判得重,而原告卻嫌民事賠償太少。目前,保定中院已經(jīng)接到了該案被告人的上訴書。
據(jù)了解,劉昌松仍將擔任畢志新案二審辯護律師,并稱將全面免除律師費及出差住宿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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