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7日,受害人楊某向承德縣警方報案。她從2012年6月份到2015年和一個名叫宗某某的男子交往,宗某某自稱是山西開礦的煤老板,在圍場有兩套樓房,宗某某自稱開車將別人撞死,卡里的錢被凍結,現(xiàn)急需用錢處理此事。3年間,楊某先后給了宗某某6萬余元,但宗某某一分未還, 后來更是不見蹤影。
接到報警后,承德縣刑警大隊立即指派精干警力趕赴現(xiàn)場進行調查。經(jīng)偵查,宗某某,圍場人,該人并不是開礦的煤老板,在圍場縣域也沒有樓房,其只是一名普通的打工仔。2015年9月份后,宗某某外逃。2017年4月7日,偵查人員獲得可靠線索,犯罪嫌疑人宗某某在北京市豐臺區(qū)富豐路323 公交總站上班,偵查人員迅速趕往北京市豐臺區(qū)富豐路323公交總站將其抓獲。
經(jīng)審訊,犯罪嫌疑人宗某某如實交代了其詐騙楊某6萬余元的犯罪事實。目前,犯罪嫌疑人宗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記者程雪霏 通訊員趙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