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下午,31歲的王某(山東人)來到對湖派出所報警,稱被騙3000元。原來,3天前,王某在網(wǎng)上看到有人發(fā)布可以租女友回家過年的信息,想到自己年過三十仍孑然一身,而家里又不斷催促結(jié)婚,便有了租個女友回老家過年的想法。
“我看到網(wǎng)上也是明碼實價,照片里的人看起來雖然不是很漂亮,但是也湊合,就覺得挺可信的。還有一些細節(jié),比如說喝一兩白酒50元,喝一瓶啤酒20元,讓我更加深信不疑。”王某告訴民警。
隨后,王某按對方要求,支付了一天1500元的費用和1500元押金,并提交了個人信息,同時約好4日一起回老家。4日下午,王某遲遲沒等到“女友”電話,便打電話過去,沒想到對方已停機。王某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