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晚7時許,武安市110指揮中心接到段某的報警電話稱,他在西嶺湖公園被人打了。民警緊急出警,制止了一場糾紛。
武安市巡特警大隊巡防七中隊民警到達事發(fā)現(xiàn)場時,場面仍然很混亂,五六個年輕人還在爭吵不休。經過警方現(xiàn)場取證,還原了事件的前因后果。
原來,張某十余天前曾將一輛電動助力摩托車以1500元錢賣給朋友劉某。當時劉某只給了600元,剩下的900元說最近就給,但好多天過去了,劉某總是推說沒錢。于是,張某找好友段某幫忙一起向劉某要錢,因在電話里爭吵了幾句,雙方約定在公園見面。見面時,兩邊各找了幾個人來助陣,幾句話后又起爭執(zhí),劉某嫌段某說話難聽,抬手打了段某一拳。
因當場調解未果,該案件隨后被移送城關派出所處理。據(jù)辦案民警介紹,劉某對自己毆打段某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6月13日,經武安市法醫(yī)鑒定,被打者段某所受損傷為輕傷二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guī)定,武安市公安局已將犯罪嫌疑人劉某刑事拘留。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偵辦之中?!?記者郭曉月通訊員喬如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