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凌晨,機動執(zhí)勤大隊四中隊的民警在鐵西大街叢臺路口設卡進行夜間車輛重點違法行為的治理,0時30分左右,一輛牌照為冀DT2350的出租車由東向西緩慢行駛而來,民警見其有些異狀遂上前進行檢查。
當民警靠近車窗時聞到一股濃烈的酒氣,立即讓其停車熄火,接受酒精檢測,經檢測該司機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29毫克,屬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民警對司機進行了處罰,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以5000元罰款,拘留15日,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并將車輛暫扣至交警支隊停車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