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環(huán)罰字﹝2023﹞04-12號
處理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
違法(違規(guī))行為:物料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
處理決定:罰款1.1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3/06/01
據(jù)公開信息顯示,邱縣建盛建材經銷處負責人:王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邱縣,經營范圍:建材、沙子、石子、水泥、白灰***(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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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