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王先生和智慧互通科技有限公司邯鄲分公司(邯鄲愛泊車)剛剛結(jié)束了一場停車費的官司,雖然對方最后賠付給了王先生4元停車費用,但他心中仍舊憤憤不平,他想通過本網(wǎng)給大家提個醒兒,平時停車一定要留心維護自己的權(quán)益,也希望智慧互通公司提供停車服務中不要再存有欺詐行為,真正兌現(xiàn)20分鐘內(nèi)免費停車的承諾。
王先生告訴記者,由于平日自己開車上下班,為了方便查看和繳納停車費用,他就在手機下載了“邯鄲愛泊車”APP,因為系統(tǒng)自動識別時間,每次停車王先生也都會及時支付。“那天要不是翻看停車記錄,我都不知道20分鐘內(nèi)還收錢。”記者看到,在王先生手機上的泊車軟件顯示,2018年6月8日15時12分,他將車停放到人民路與通達街交叉口中國郵政大廈西門的電子車位上,15時20分駕車離去。整個停車時間8分鐘左右,智慧互通公司確實收取了停車費4元。
“智能泊車管理系統(tǒng)的停車場,小型車實施20分鐘內(nèi)免費停車,這是人人都知曉的政策。”對于“邯鄲愛泊車”亂收費的事實,王先生在起訴過程中并沒有預想得那么順利。據(jù)王先生介紹,在一審判決中,智慧互通公司辯稱郵政大廈西門的停車場并沒有經(jīng)市公安局和市發(fā)改委備案,根據(jù)邯發(fā)改經(jīng)費【2016】【180】號文件收費標準,停車分為計時和計次兩種收費方式,只有計時收費的停車場才享有前20分鐘免費的標準,但計時收費停車場要進行備案,所以郵政大廈西門的停車場屬于計次收費 。一審判決中,王先生竟然打輸了這場莫名其妙的官司。
車位有黃色數(shù)字編號、全轉(zhuǎn)場全車監(jiān)控、車輛入場、車輛離場自動計時、費用自動計入車主注冊登記的泊車軟件……種種條件全都符合計時收費的停車場,為什么不備案?既然不具備計時條件為何不向公眾說明這個停車場屬于計次收費?不服一審判決的王先生再次請求了上訴。最終,二審法院支持了王先生的請求,智慧互通公司支付給王先生停車費4元。